帶你挑個經紀人3之1陳偉殷提早三年赴美

這是三篇系列文章的第一篇,我想帶大家看看選手和經紀人之間的關係。 其實經紀人就像我們每個人一樣,有的忠厚古意,有的咄咄逼人,因此對選手事務也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;選手對經紀公司的選擇,就像男女朋友交往一樣,總是想找到一個氣味相投、理念相當的經紀人,這樣才能相輔相成,幫助選手在事業上起飛。 在被短暫下放到小聯盟之後,陳偉殷公開在社群媒體上表達了自己的失望與不滿,也讓大家注意到他前後兩任經紀公司,對於經紀事務似乎有不同的處理方式;很多人將重點畫在『前經紀人失職』上,認為前經紀人當初議約的時候,未能確認金鶯隊不得任意下放陳偉殷,才造成這次的風波。 我想用這篇文章來說說,柏拉斯(Soctt Boras)其實並不是神,陳偉殷的前經紀人也並不是那麼不堪。 陳偉殷2009年在日本職棒投出了8勝4敗1.54防禦率的成績,也開始確認自己有能力向大聯盟挑戰;那年季末他和當時代表八方環球(Octagon)的華裔經紀人張嘉元建立了合作關係。  八方環球這個公司有多大?擔任運動選手和影視名人的經紀代表,只是這公司的部分業務,八方環球同時也舉辦各種體育賽事和商業活動,並執行國際級企業的公關和行銷;BMW、萬事達卡、可口可樂等,都是他們的客戶。 運動產業界地位崇高的體育產業期刊(Sports Business Journal),在2008年就把年度最佳運動經紀公司這個獎項,頒給了八方環球這家不那麼專心行銷運動選手的公司。 部分業務行銷運動選手就可以拿到大獎,那認真起來還得了?2008年拿到獎之後,八方環球轉身就吸收了運動經紀公司CSMG的整個棒球部,把資深棒球經紀人艾倫尼洛(Alan Nero)的整個團隊給請了過去,當然也包含的旗下所有球員。 根據當時的資料顯示,2008年的開季名單上,柏拉斯代表了63位大聯盟選手,吸收了CSMG的八方環球團隊,則是45位;但是如果把小聯盟選手一起算進去,八方環球加CSMG一共代表了超過200位大小聯盟選手,比柏拉斯多。 美國職棒界的的比喻是,柏拉斯有很多法拉利、雙B車和一些福特車,新的八方環球則是別克福特克萊斯勒很多,林寶基尼和雙B就少一點。 陳偉殷是在2004年與中日龍隊簽約,當時他沒有經紀人,理論上等同外籍洋將,合約一年一簽簡單明瞭;年底約滿到期成自由球員,要不議薪續約,要不打包離開。 後來陳偉殷因為受傷一度轉為育成選手約,但站穩日職一軍之後,連當年代表中日龍隊簽約的旅日名將陳大豐先生,都曾在受訪時表示陳偉殷等同外籍洋將,『沒有跟中日簽長約,照理球季結束後,美、日球隊有自由來搶人。」(2009/9/4蘋果日報羅惠齡) 2009年八方環球接手陳偉殷之後相當謹慎,他們決定做的第一件事還是要確認陳偉殷與中日龍隊的合約狀況。 不問不知道,一查嚇一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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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什麼事都不能自以為。 陳偉殷當年赴日時簽的是一般日本球員的制式合約沒錯,但傷癒後站穩一軍簽的也是一樣的日文制式合約,既不是洋將合約,也從來就沒有中文翻譯本;除了他的簽名之外,全部都是日文。 確認了陳偉殷在球員身分上等於是日本人之後,美國經紀公司立刻和中日龍隊展開接洽,尋求解套的可能,結果一問就碰了個大釘子。 日本職棒並不允許喜歡球員有經紀人,球團只肯跟球員直接對話;花功夫排除這一道難關之後,中日球團明確表示,陳偉殷身分上就是個日本球員,在一軍沒待到九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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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不必考慮自由球員這件事。 2005年一軍初登板的陳偉殷,扣除手術復健和二軍賽事,當時在日職一軍的登錄日數不滿四年,如果要等到自由球員的身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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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恐怕得等到2014年球季打完。 2010年球季結束,陳偉殷投出了日職生涯的最佳成績(13勝10敗2.87防禦率),也進一步確定了自己想往美國走;剛剛在日本大賽中失利的中日龍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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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態度非常簡單,一切免談。 八方環球軟中帶硬,一方面和中日球團好言商談之外,也婉轉表達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,將會由當地日籍律師向日本法院聲請審核合約;經紀公司有足夠環境證據證明,陳偉殷當時是在不熟悉條文內容、也未得到詳細解釋的情況下簽約,這些證據連球團都無法否認。 幾次開誠佈公的好商好量之後,當然最後沒有走到上法院這一步;中日球團釋出善意,同意陳偉殷如果2011年想要加入大聯盟,球團願意讓他透過入札制度前往,這樣最少讓球團有點回收。 2011年初陳偉殷赴美自主訓練,一方面和王建民、胡金龍兩位同門一起訓練,另一方面也熟悉美國環境,確定往大聯盟挑戰是個正確選擇。 當時曾經有美聯球隊私下表示,不管入札費用多少,願意以4年2000到2500萬的待遇網羅陳偉殷,但如果達比修有也宣布以入札制度轉向大聯盟,這條件就要重新考慮。 達比修有2010年的成績是12勝8敗1.78的防禦率,各項評價也略勝陳偉殷,但他最後選擇2011年留在日本。 在和八方環球經紀團隊討論之後,陳偉殷和中日球團達成共識,雙方各退一步;陳偉殷2011年留在中日龍隊再打一年,但中日球團也同意在年底讓他以自由球員身分挑戰大聯盟,雙方握手言歡,好聚好散。 好,我知道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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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裡一定有人會迫不及待地說,哼!如果是柏拉斯操盤,絕對會對球團硬起來,絕對會用各種手段讓球團就範,直接放陳偉殷自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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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不會像八方環球這麼軟弱,讓陳偉殷在日本多投這一年。 這樣說的人,請去Google『陽耀勳 王貞治』。 2012年底的陽耀勳,遇到了和2010年的陳偉殷一模一樣的問題,在日本投得不錯,想往大聯盟挑戰,但受限於合約身分,短期內沒有成為自由球員的可能。 柏拉斯硬了起來,乾脆2013年的軟銀鷹春訓,陽耀勳就不去報到了;結果是弄到連個性溫文的球團會長王貞治,都重話批評陽耀勳『任性』。(2013/2/3 蘋果日報鍾裕能) 2010年底的陳偉殷、2012年底的陽耀勳,同樣都在美國經紀公司的的主導之下與日本球團交涉,希望在合約之後能順利前往美國挑戰大聯盟。 兩個人也都如願拿到一年合約,陳偉殷在2011年球季結束,陽耀勳在2013年球季結束之後,都得到自由球身分赴美挑戰大聯盟。 八方環球來軟的,陳偉殷算是得到中日球團的祝福,比規定的自由球員年限提早三年在2011年離開,順利與美國大聯盟球團議約;議約過程甚至一度還曾傳出中日球團加入競逐行列,打算對陳偉殷提出續約條件。(2011/12/27 ETtoday東森新聞雲陳浚錡) 柏拉斯來硬的,激怒了軟銀鷹球團,最後陽耀勳遭到釋出赴美;就算日後回日本也不得直接轉隊,要轉隊只能參加戰力外測試。 哪一個結果好?每個人都有不同看法,但我個人是比較喜歡有話好好說。 三篇系列文章的第二篇,我會討論2012年陳偉殷簽約時的客觀條件,以及經紀人所扮演的角色。      延伸閱讀 帶你挑個經紀人 3之2 – 陳偉殷的合約不夠好? 帶你挑個經紀人 3之3 – 帶你上天堂的經紀人      ,